
關于印發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企業名單的通知
2016-01-07
關于印發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企業名單的通知
工信廳聯節〔2015〕176號
相關省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住房城鄉建設廳、發展改革委、科技廳、財政廳、環保廳:
根據《關于開展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工作的通知》(工信廳聯節〔2015〕28號)要求,經地方推薦、專家評審,工業和信息化部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確定了6家企業為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試點(見附件1)。為做好試點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試點企業要結合地區發展規劃及企業實際情況,建立健全組織管理體系,明確任務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強化技術裝備資金保障,確保試點工作取得實效。試點過程中,應逐步完善基礎數據,研究建立自評估機制,并于每季度初通過省級住房城鄉建設、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上季度項目進展情況(見附件2)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城鄉建設司)、工業和信息化部(節能與綜合利用司)。
二、相關地區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會同住房城鄉建設、發展改革、科技、財政、環境保護等部門加強對試點項目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定期開展監測、分析和評估,及時發現、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協調落實有關政策,對試點工作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推動建立健全相關配套措施,科學推進水泥窯協同處置生活垃圾相關工作。
三、工業和信息化部將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環境保護部組織專家對試點情況開展階段性監督檢查和評估評價,試點期滿后將組織進行考核驗收。
附件:1.水泥窯協調處置生活垃圾試點企業名單(略)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辦公廳
科學技術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
2015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