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關于舉辦廣東省水泥企業負責人階梯電價政策宣貫會的通知
2016-03-07
關于舉辦廣東省水泥企業負責人階梯電價政策宣貫會的通知
各水泥生產企業:
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水泥企業用電實行階梯電價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6]75號)的要求,水泥企業用電將實行階梯電價。為使各水泥企業準確領會政策內容,及時做好相關準備,省節能監察中心和省水泥行業協會決定聯合于2016年3月在廣州舉辦“廣東省水泥企業負責人階梯電價政策宣貫班”,具體通知見附件。
附件:階梯電價通知